觸發條件——貿易政策變化。
“特朗普不可抗力條款”(TMC)的觸發前提是出現實質性影響合同履行成本、合法性或可行性的貿易政策變動,包括新設關稅、貿易制裁或其他政府施加的限制。該條款應縮小范圍,著重聚焦于外部經濟和監管事件,以增加可執行性。
重新談判窗口——90天。
TMC被觸發后,允許合同雙方在90天內重新談判合同條款,尤其是進行價格的協商和調整,以反映新的經濟形勢。此機制有助于維持商業合作關系,推動雙方在善意基礎上尋求合同的協商調整,而非直接終止或違約合同。同時,該協商期亦可視為履行合同義務的暫緩期,以等待潛在經濟制裁風險的明朗化。
條款補救措施——暫緩履行/終止合同/簽署補充協議。
根據合同標的性質,交易雙方可就不同交易情形設定相應的補救機制。如雙方可暫緩履行合同90至120天,以便觀察相關貿易限制措施是否會被撤銷或調整。雙方亦可約定正式的協商機制,以推動合同修訂,如通過高層會議或引入中立第三方調解員以達成更為公平合理的新合同條款。若在重新談判期限內未達成補充協議,任一方可選擇終止合同。根據合同具體內容,合同終止可能伴隨違約金支付、就終止日前已履行部分的款項結算,或無責任終止等約定和安排。此類機制旨在避免爭議升級為訴訟,并維護雙方的商業合作關系。
法律基礎——合同目的落空原則。
合同目的落空原則指在發生不可預見事件,且該事件導致合同訂立的根本目的無法實現時,合同一方可據此解除其履行義務。該原則源于英美普通法體系,通過在合同中明確引入該法律概念,可使其在未明文確立該原則的法域內,亦具備適用性。
(湯 莉 整理)